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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重婚案无罪、罪轻辩护

2010年07月28日深圳龙岗律师网原创

【法律渊源】《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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