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紧紧围绕深圳市中心工作,重点关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开全国先河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草案)》等一系列法规草案及法规修改议案提交审议,会议还听取了深圳市2008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及议案。
昨天的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全会由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主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副主任邱玫、周光明、陈治华、及聚声,秘书长袁庆文出席会议。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等列席会议。
多项法规草案及修改议案提交审议
本次会议议程多,内容重要。在立法方面,为更好地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进行扶持救助,实现“住有所居”,深圳市政府起草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草案)》提交会议审议。该条例草案对保障性住房所涉及的一系列原则、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针对性和可行性比较强。据了解,该法规是在国家尚无相应立法的情况下,深圳市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率先探索建立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产物。该项法规的制定,可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同时提交审议的法规草案、修改议案还包括深圳市无障碍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草案);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的决定(草案)。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立法计划(草案)也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将发行24亿元地方债券
会议听取了关于深圳市2009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指出,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为扩内需保增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实施由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重大举措。经过深圳市政府申请并经财政部批复,深圳市将由财政部代理发行24亿元的地方债券。根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需要,深圳市政府组织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上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全已整改
去年11月,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2008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交深圳市政府处理。会后,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圳市政府将深圳市2008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关于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半,今天开始分组审议有关议案和报告。
观点:
有总结才有发展。深圳市不仅是全国经济上的领头羊,而且在法规制定方面也走在前列,为其他各省市和国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