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群英
内容提要:
调解作为解决纠纷最古老、最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在民商事审判的运用中走过了一段“判决为重调解为轻”到“调判并重”再到“着重调解”之路,调解手法的运用已上升到艺术的高度并得到新的重视而倍加提倡,对司法调解的研究也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和重视。笔者试图从“价值”的哲学范畴去探究司法调解在现实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性,着重从法治、民主、权利、效益等四个方面来阐述司法调解的价值目标所在,强调了司法调解是司法活动效益最大化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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