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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

2016年12月16日深圳律师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深圳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改革发展,增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劳动就业为导向,以提升办学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内涵发展和高端发展,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打造职业技术教育强市,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结构完整、运行机制开放有序、专业集群优势明显、国际化程度较高、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吸引力明显增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显著提高。

  2.具体目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规模适度扩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招生比例。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总数达到6.5万人,4年内为社会输送10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校舍面积、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逐年提高,学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15年,全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标准,其中3—5所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标准。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更趋合理。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基本完成专业结构阶段性调整任务,专业课程设置更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

  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改革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选拔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教育贯通衔接,打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建立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协调发展、从初级技能人才到高端技能人才的完整培养链条。

  师资队伍素质显著提高。拓宽师资队伍引进渠道,加大教师培养力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逐步提高。到2015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

  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到201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全部获取相关或相近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其中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5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对口就业率达到80%以上。坚持培养和培训并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规模达到20万人次左右,4年累计培训100万人次。

  服务产业能力显著增强。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需求,有针对性地调整专业设置。改革创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环境、课程和教材,培养一批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行动计划

  (一)职教基地建设计划。

  1.改扩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到2015年,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扩建成5000人规模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龙岗职业技术学校、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建成3000人规模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深圳艺术学校建成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艺术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博伦职业技术学校建成以珠宝专业为主干专业的特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2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加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采取政府投资、校企合作、市区共建、企业独资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集师生教学实践、企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和生产经营服务于一体的优秀实习培训基地,到2015年,建成2—3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辐射功能较强的综合性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3—5个行业性、专业性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构建市、区两级职业教育公共训练服务平台体系。

  3.创建现代职业教育园区。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聚集发展、集约发展,推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模式从小型、分散向规模化、集群化转变。根据我市产业布局规划,建设1个与产业功能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专业同构、升级同步的现代职业教育园区。

  (二)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

  4.扩大师资来源渠道。制定符合职业技术教育特点的教师准入制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可以从非师范类院校引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以面向社会招聘具备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

  5.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托我市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加强教师培训和领军人物培养,到2015年,对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轮训一次,培养5名市一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秀校长、20名市一级教学名师和30名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完善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把教师到企业实践纳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建立职教名师工作室制度。

  6.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合理核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编制,国家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标准核定人员编制。建立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兼职制度,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兼职担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建立符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点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开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

  (三)教学改革推进计划。

  7.加强专业建设。市级职业教育主管部门统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设专业实行评估准入制。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适应产业发展需求,设置一批职业技能人才紧缺专业。到2015年,在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建成10个现代化标志专业、20个骨干专业。

  8.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建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课程教材编写专家资源库。创新课程开发模式,选择一批与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专业为试点,编辑出版一批体现课改理念、具有深圳特色的教材。建设一批具有学校专业特色的精品课程。创新教学模式,专业主干课程普遍推行仿真实训教学、模拟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适合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方法,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职业院校相互开放教育培训资源,互享实训设施,共同开发教材,互聘教师。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学分互认”制度。

  (四)招生制度创新计划。

  9.改革招生方式。制订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开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专场,实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提前招生、联合招生、自主招生或免试注册入学。招生范围逐步由面向市内招生放宽到面向市外、省外招生,招生对象由初中应届毕业生扩大到普通高中毕业生、在职员工和其他社会人员。

  10.扩大中职直升高职的招生规模。继续实行5年制“3+2”中职与高职相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市属高等职业院校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开展对口专业招生的规模。

  (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计划。

  11.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加大扶持引导力度,促进学校和企业在办学、育人、就业等方面深度合作。推广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实行订单式培养。

  12.实施“双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主体专业教学内容经专家审核认定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者,可视同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推动集团化办学。到2015年,建成2—3个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集团。推动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薄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兼并、重组和联合办学。

  (六)国际化教育合作计划。

  14.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支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境外高职院校开展专业链接式合作办学,推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境外职业学院联合举办高等教育学历班的经验,进一步扩大合作办学规模。鼓励有条件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国际合作领域,建立海外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15.加强深港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深港两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师生互访,推动开展深港师资交流、人才培养标准与课程开发等合作项目。鼓励香港专业机构与我市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筹建深港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机构。

  16.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引进国内企业急需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教材体系,探索与国际专业机构合作举办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七)民办教育扶持计划。

  17.统筹规划民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将民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纳入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整体规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组织利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以独立投资办学、与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办学、承担专业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18.扶持民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享受与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同等的税收减免政策。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缴纳的燃气、水、电等公用事业费用,执行公办学校缴纳标准。鼓励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创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和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定期组织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业务培训。

  (八)信息化能力提升计划。

  19.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建立市级职业技术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应用网络平台。到2015年,开发80门左右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数字化课程。定期举办信息化教学公开课活动。每年举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

  20.创建数字化校园。到2015年,全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部建成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校园电视台和校园通讯系统,达到数字化校园标准。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职能,统筹规划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各区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的对话协作机制和平台,围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在人才需求预测、培养标准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和论证、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形成产业引领、政府统筹、部门配合、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职业技术教育运行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

  实施以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预算管理制度,国家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可参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标准设定生均基准定额,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建立完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财政拨款机制,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财政经费拨款方式。实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财政投入的绩效评估、监督、问责和公告制度。建立校企共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日制学生到企业实训实习补贴机制,对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相关全市性大型项目、活动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完善经费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吸引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捐资办学。鼓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产教结合,为社会提供服务,取得的合法收入应主要用于学校自身发展。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免学费制度。在执行国家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我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紧缺专业就读的学生率先实行免学费就读政策。条件成熟后,免学费政策逐步推广到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所有专业。

  (三)完善评价督导机制。

  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多方参与,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和企业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建立以促进就业和技术创新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列入中小学办学效益奖励评审对象。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四)营造良好环境。

  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升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吸引力。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营造重视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尊重褒扬技能人才的良好环境。

 

信息索取号: 020300-02-2012-017368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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