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如今,随着垃圾分类执法警示期(9月)的结束,深圳生活垃圾分类正式进入深圳集中执法期(10月至11月)阶段,将对不依法执行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10月9日上午,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龙岗区布吉街道执法队在可园小区开出深圳市首张垃圾分类罚单。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因未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等违法行为拟被顶格处罚1万元!
这再次传递出明确的信号:垃圾分类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一项必须掌握的“生活技能”。从号召垃圾分类以来,大家已普遍意识到,垃圾分类是全社会必须要动起来的“大事”。资金的投入、硬件的保障、制度的完善,需要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这也说明,文明新风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背后蕴藏多方日积月累的铺垫与付出。
这几年来,我们能够鲜明感受到深圳在垃圾分类上的用心。从创新性地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到全国首个垃圾分类“志愿督导预约平台”上线,再到《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些既是深圳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法,推动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的务实举措,也是对这座城市历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升华。谁都知道垃圾分类是事关千秋万代的好事、大事,但从观念到行动,从意识到习惯,确实需要多环节长时间的培育与锤炼,考验的是整座城市的精细治理能力。但全社会人人动手,在行动中形成新风尚,在实践中解决好问题,注定是我们持续推进垃圾分类的前提与基础。
当然,依法对不执行垃圾分类行为进行处罚并不是目的,希望通过执法引起物业公司和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以及促进习惯的养成。包括一直以来,深圳在垃圾分类上的种种探索与努力,目的就是让更多市民行动起来,认识到实施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最终推进社会自身持续“跑起来”“跑下去”。推动垃圾分类,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一场生活方式的大变革。透过垃圾分类这一个“点”,我们能够看到人们生活环境改善,节约使用资源,社会文明水平提升等等的“面”。让我们同心同行,把一件件“垃圾分类”事情做好,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垃圾分类的“深圳实践”——就是我们每一个人无一例外的常态化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