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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律顾问实务(二十五)浅析资产购销合同中的经营风险

2009年04月17日深圳龙岗律师网原创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资产购销已经十分普遍,但也绝非想象中的顺利,恰恰相反,资产购销是在众多商事领域中发生纠纷最多的一个,因此,在签订和履行资产购销合同过程中,要尽量避免经营风险的发生。

企业在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的过程中,首先应审核清楚合同相对方有无履约能力,是否存在主体虚构的现象;主要是看对方有无提供法人资格证明,防止对方提供伪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虽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实际是虚报注册资本,实际并无履行能力或者因未参加工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次应防止合同相对方滥用代理,包括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而进行代理,最终损害双方利益。第三,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查实清楚合同标的是否违法,若标的违法,买卖合同将为无效。第四,应防止合同条款规定不明确,引发双方争议。第五,应防止相对方恶意履行,积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第六,防止购货方虚发支票,套取供方货物。

若企业不幸遇到以上指出的经营风险,或者要更有效地防止这些经营风险的发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

(1)在遭受经济损失时依法索赔。这时供货方违约与需方违约的处理方法存在差异,权益受损人可查阅相关资料进行适当处理。

(2)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合同范本。这主要是避免口头形式带来的责任风险,在必要时还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增强合同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3)在订立合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这是防止对方恶意履行而考虑的,并要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权益。

(4)若要防止虚开支票的风险,可以采取款到交货的方式,以转移支票风险。

总之,企业在订立资产购销合同时,要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以规避不必要的经营风险。

 

编辑:深圳龙岗律师网法律顾问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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