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日,深圳市政府在原来《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开始实施新的《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一条即表明:“为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完善居住服务,加强人口管理,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根据该条,居住证管理的核心是“权益、服务,人口管理”。通过对居住证实施2年以来的观察,深圳龙岗律师网认为,深圳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确实在各方面都享受到了以前“暂住证”所不具有的“市民待遇”,提高了流动人口的公民待遇,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公民尊严,并且在人口管理上提供了很多便利,确实值得称道。
那么,企业在居住证制度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用人单位如给员工提供住所,应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员工的居住证。
对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统一给员工办理居住证,那么一定要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时也要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否则,员工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居住证的事实,证实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等权益,这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压力。
二、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居住证,提供的员工身份信息一定要准确、充分。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有些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自己的身份证,但为了进厂工作,常常会冒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此外,一些有劣迹前科的人员也常常冒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因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员工的身份证,确认该身份证是否为该员工本人所有。
企业可以从居住证制度中获益吗?
一、员工办理了居住证,公安机关就全面掌握了员工的身份信息,就可以通过比对公安系统内部的全国统一的计算机数据库,及时发现有劣迹前科的不法分子,及时抓捕归案,保障企业及其他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员工通过居住证享受租房、培训、就业、生育、子女、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服务,提供员工生活水平,对稳定员工、降低离职率有一定帮助。
三、办理了居住证的员工如遇到危险,需要联系亲属时,可申请公安机关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