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保险法》。
纵观《社会保险法》全文,深圳龙岗律师网认为应主要应着眼于以下条文:
第10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23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3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44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53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该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以上规定,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即2011年7月前后,劳动部门可能会强制要求企业为职工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根据十二五的规划,政府会下很大力气提高劳动者收入,将国民财富的一大部分向原来的低收入群体转移,所以,政府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以上五大保险的几率非常之大。
笔者之所以作出这样的猜测,是基于过去几年发生的取消农业税、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对比,从以前这些措施来看,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国民福利已经成为重大政治举措,势不可挡!而《社会保险法》通过的时间点、方式与之前的重大举措何其相似!
如果深圳龙岗律师网以上猜测成真,则企业的用人成本必然进一步上升。当然,这种成本的上升并非仅仅是一家企业的事,而是全国企业一起上升,所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力并不会发生改变。且社会保险涉及的金额与之前实施劳动合同法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冲击不会太大。但是,因为社会保险金是每个月必须支付的费用,因此,社会保险金的成本会成为一个长期性的成本。
但是,从国际竞争的角度来说,中国企业成本的上升,必然会给其他保持原状的竞争国家带来一定的机会,所以《社会保险法》对承接海外订单的企业影响可能会比较大。
社会保险金的成本虽然不会太大,但是,如果员工数量比较多,还是应该做好一定的预案,以免给企业经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在承接新的订单时,一定要考虑到这个成本的可能性!
不过,从《社会保险法》的行为来说,其表述为“职工应当参加”五大保险,即没有将购买五大保险的责任归到用人单位而是归到职工自己的身上,因此,对于如何实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劳动部还是有很大的回旋余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