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拨打深圳龙岗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龙岗法律顾问:用人单位应否制定劳动制度
2011年08月08日深圳龙岗律师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度本单位的劳动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权利,同时也保障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劳动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指定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录入:
深圳龙岗律师网
相关新闻
法律顾问
龙岗法律顾问
顾问
劳动
法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
(23-10-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2-08-10)
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
(20-10-22)
深圳龙岗律师网为一建筑工程公司提供法
(20-04-10)
深圳龙岗律师网受聘全国知名茶饮品牌常
(19-04-03)
最高法 最高检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
(18-1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 “先予仲裁
(18-06-13)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
(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