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律师参加龙岗区服务职工社会组织联合会2016年会员(代表)大会
201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市龙岗区服务职工社会组织联合会的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分别在龙岗区总工会召开,陈东律师代表我所作为理事代表出席会议。
深圳市龙岗区服务职工社会组织联合会是由区总工会主管,由市区两级职工服务类和公益类的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区级社会团体法人。联合会成员一般包括文艺类、体育类、关爱类、维权类四大类别。本次大会,区总工会联合会有关领导对联合会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对2016年工作作出布置。陈东律师作为理事单位代表在发言中表示:华商所作为综合性法律机构,愿意一如既往的在人才上、组织上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龙岗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献策献力。陈东律师认为,面对新时期、新思维的年轻职工群体,社会组织服务也需要相应的开拓新思维和新方法,探索职工建设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