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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法律讲座18 送货单

2010年12月09日深圳龙岗律师网原创

1 送货单存在问题和对策
送货单是制造商提供了产品、履行了合同义务的最关键的证据,但是在我们实践中发现,许多送货单在操作上存在以下各种问题:

1)收货人签名潦草,根本无法辨认收货人姓名——应要求收货人签署正楷签名;

2)收货人身份存疑,根本不确定收货人真实身份——应核对收货人身份证,要求收货人签署身份证号码;

3)采购商员工流失率大,经常更换收货人,如果该收货人离厂,根本找不到人核实送货单的真实性——如发现采购商更换收货人,应立刻提高警觉,抓紧时间与采购商对账,当面签署对账单;

4)有的采购商没有签名,仅盖有“收货专用章”,但该章并没有在公安局备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要求收货人签名、核实收货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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