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律师
深圳龙岗律师
深圳龙岗律师
马上拨打深圳龙岗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精准帮教让天才少年“黑客”变“白客”

2019年04月12日法制日报

□ 法制日报记者   周斌

□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 赵婕

对被侵害未成年人,链接社会各方力量实施综合救助;对涉罪未成年人,制定针对性帮教方案,实施精准帮教;探索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4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共青团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10起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事)例。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说,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共青团、行政机关、社工组织、社区、企业等联系与配合,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未成年人检察司法办案工作,提升了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工作成效,促进了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

链接多方力量救助

【基本案情】被告人马某某因与被害人小尹(案发时7岁)父亲有纠纷,当街持刀砍断了小尹的右手。虽然断肢及时再植,但小尹身心均遭受巨大创伤。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团市委链接社会各方力量,迅速联动,共同为小尹制定一套综合救助保护方案。

方案包括:法律援助,由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服务中心指派专职律师,无偿代理案件,并在判决生效后跟进执行问题;社工介入,通过每周家访制度,以谈心、游戏、外出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跟进被害人的康复情况、学习情况及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向检察官沟通相关信息,并形成个案介入报告提交检察机关;心理救助,检察机关委托广州市惠爱医院对被害人以及其父母、哥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经济救助,检察机关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典型意义】本案是检察机关与团组织合作,构建并运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支持的典型案例。案件中,检察机关根据涉案未成年人具体情况,提出社会服务需求,由团组织有效链接社会资源加入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在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体康复、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提供及时全面的帮助与支持。

量身制定帮教方案

【基本案情】未成年人小刘为了炫耀其电脑技能,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放在QQ群中,供群成员随意下载。后小刘被公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社会调查了解到刘某对网络技术有兴趣有天分,一贯表现良好,属于初犯,结合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成立帮教小组,检察机关对小刘进行法治教育,学校团委、社工定期和小刘谈话,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把天分和技术用于正途。考验期间,经检察机关批准,刘某利用自己的网络技术协助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他还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堵塞网络安全漏洞,由一名“黑客”变成著名“白客”。2018年12月,检察院对小刘作出不起诉决定。

【典型意义】涉罪未成年人可塑性很大,容易改造,但如果处理不当,将来又可能变本加厉危害社会。本案中,检察机关联合团组织、司法社工、心理疏导专业人员等多方社会力量,量身制定帮教方案,精准实施帮教,确保其认识到自身错误,转而利用专业特长服务社会,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为国家保住了一个有用之才,取得了良好效果。

跨省协作助力回归

【基本案情】在一起涉网络卖淫嫖娼犯罪活动中,17岁的琪琪在该犯罪组织中担任客服,无违法犯罪前科。上海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听取相关意见后,依法对琪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7个月。

琪琪家长提出让琪琪回某省户籍所在地接受帮教的请求。长宁区检察院和琪琪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沟通,签订了共同帮教协议,决定通过远程跟进等方式进行该案的帮教计划。

考验期间,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通过召开训诫教育会、赠阅图书、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对琪琪进行实地帮教;案发地上海的社工组织,根据检察机关的帮教协议制定个性化、精准化的帮教服务,并运用网络,与琪琪建立微信联系,及时动态了解琪琪表现等情况。在两地“联合诊疗”帮教下,琪琪顺利通过了帮教考察,检察机关对其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典型意义】考虑到案发时琪琪系未成年人,又是初次犯罪,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与某省检察机关开展了跨越千里的异地考察帮教协作。两地检察机关坚持实地考察与网络监督相结合,综合运用训诫教育、心里疏导等多种方式,更加全面、细致地进行社会规范的指导和帮教,促进了涉罪未成年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错行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了社会。

探索保护处分制度

【基本案情】因琐事,何某某(15岁)纠集十余人对王某甲实施殴打,造成王某甲轻微伤。其间,围观人员拍摄了王某甲被殴打视频并上传互联网,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时发现本案的纠集者和主要殴打者是3名未成年人,遂对他们作出保护处分决定:进行训诫教育;将他们安置在专门学校,与3人及其家长签订观护帮教协议,委托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的青少年社工对他们开展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及观护帮教等工作;针对3名未成年人家长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要求家长到专业机构接受强制性的亲子教育,以提高他们监护管教能力。目前,这3名涉罪未成年人正在接受矫正之中。

【典型意义】近年来,社会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反映强烈,高度关注。而我国目前法律对实施犯罪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少有效应对的矫正措施。因缺乏具体程序和配套制度,刑法中对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或者“由政府收容教养”的制度难以落实到位。

上海市嘉定区检察机关针对这一问题,与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共青团等单位联合会签《嘉定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的工作协议》,探索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取得很好效果。

新闻发布会上,同时公布的另6起案(事)例是:“检团共建帮扶平台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引入司法社工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坚持个性化帮教帮助涉罪少年重圆校园梦”“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有效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多部门联动及时救助困境儿童”“建立青少年维权长效机制及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法制日报北京4月11日讯 

深圳龙岗律师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