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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1758:产假工资未足额发放
深圳龙岗律师网
严格来说,产假期间发的不是工资。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该为员工办理、缴纳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由社保基金向员工支付津贴。实际操作中,员工休产假时,企业继续发放工资,同时向社保基金申请产假津贴,申请下来之后,津贴是打给企业,企业应根据工资与津贴的差额,多退少补。 就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企业只发三分之一的工资是什么原因呢?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吗?还是你本来的工资基数很高,生育津贴只有你平时工资的三分之一?如果是后面这种情况,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企业在为你缴纳生育保险的时候,没有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缴纳,并且你没有同意,那么还是可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主张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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