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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事故认定书,对方不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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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3日,我车与粤赣高速何坳收费站等待缴费时被后车追尾碰撞。交警当场认定后车车主负全部责任,我方无责任,并由后车承担事故损失的100%费用。当时后车车主有买保险,答应由保险公司查明并赔偿。但到现在,对方都还没有支付赔款,修车的费用也是我们自己垫。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想委托律师追款,由应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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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开了事故认定书,对方不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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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修车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我所联系电话:13728698804,陈志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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