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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游客
律师:您好!我是一公司的经理,李某06年1月入职于我司担任文员,06-08年度,我司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09年1月我司与李某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09年6月8日,因李某工作多次失误,我司将其辞退,并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赔偿了3个半月的工资给李某。李某口头承诺不去劳动仲裁。但现李某去劳动仲裁,1、要求我公司赔偿08年度未签合同的工资2万。2、要求我司违法解除合同的2倍赔偿金1万元。问:我司06、07、08年度未签劳动合同,09年与李某签了合同,能否要求驳回李某第一项请求?解除合同时,我司与李某达成口头协议,现在李某去仲裁称我司违法解除合同,合理吗?
re: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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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09年补签了,以前超过一年又没有起诉,就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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