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登录注册搜索
深圳龙岗律师
深圳龙岗律师
马上拨打深圳龙岗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点击:2574
查看帖子
客户不付货款
游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有一客户在去年的时候购买我司的货物,至今款项未付,此笔款项是月结三十天的,因当时我司遗漏未向客户请款,但今年再传对帐单过去他却不承认了,说股份改组,负责人都已更换。不付此款项,请问如果起诉的话会怎样?(我手上有客户的采购订单及我司送货单,都有对方的公章及业务章。谢谢了,急啊~~!
re:客户不付货款
深圳龙岗律师网

按照你说的情况,你的货款对方不承认,但是你有证据证明这笔货款的存在,那么你就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是独立法人,不管是否更换法定代表人,均不影响债权的效力。

相关证据包括:
订货单、报价单、送货单、对账单等

具体请联系:陈律师,电话:13728698804

  • 1/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