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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深圳龙岗律师网各位老师拜年啦 想请教一个“过继”法律问题
游客
15年前,一个哥哥把他儿子“给”了他弟弟,并且办理了户口过继手续。但是15年后的现在他儿子不愿再做他弟弟的“儿子”,并且说愿出钱解决这事。请问从法律上怎么解决这事情?
re:给深圳龙岗律师网各位老师拜年啦 想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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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所说的“给”是否就是法律上的“过继”,如果是,且继父继母抚养了“儿子”,那么该“儿子”就对继父继母有抚养义务,既然是“抚养义务”,那就是带有人身性质的义务,不能用普通的民事合同“买断”。

但是,深圳龙岗律师网认为,虽然一般来说带有人身性质的权利义务不能简单“买断”,但是因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亲生子女的关系还是有所差别的,所以如果买断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影响继父继母日后的生活,也应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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