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2019销合0001号
甲方(采购方):深圳市龙岗区AA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乙方(销售方):深圳市龙岗区BB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为建立长期购销合作关系,乙方、甲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合作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各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年,自2019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继续交易的,视为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双方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和承担。延长期届满后的再延长,依此类推。
二、合同关系
(1)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本合同享有和承担,《订货单》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或《订货单》有约定而本合同无约定的,以《订货单》为准。
(2)甲方订购的产品之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均以《订货单》为准。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选择打√,不选择打×):
□先款后货、按批结付:①每笔订货单为一批产品,乙方收到该订货单全部货款后投入生产;②甲方确认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联系乙方开具该笔订货单等额发票。
□先货后款、按批结付:①每笔订货单为一批产品,甲方收到每批产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产品货款;②乙方确认收到货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
□先货后款、按月结付:①乙方、甲方于每月5日以前确认上一个月全部产品及发票情况;②双方确认后,甲方于当月15日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货款;③方确认收到货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
(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银行 支行
账号:
四、运输、风险承担、交货、验收:
(1)除订货单另有约定外,运输费用、运输保险按以下方式处理:
a)每笔订单、每批产品、每单次运输之订货量均达 件或___公斤以上标准的,由乙方承担;
b)未达到上一项约定标准的,由甲方承担。
(2)卸货:本合同约定价格均不包括卸货(产品从车上卸至地面)义务及其费用,卸货义务及其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风险:产品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承担运输费用、运输保险的一方承担。
五、样品
(1)双方确认产品样品后,双方授权人员应在样品外包装上签字确认,并采用不能被人为改动或改动后易被察觉、不能复原的方式予以封存、保管。
(2)样品应包括产品实物,并包含对产品有关参数、指标等的文字、图片说明。
(3)样品应一式多份,双方各保留至少一份以供核对,每份样品的签字、封存、方式应保持一致性。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保证每批订货单量不少于 件或不少于___公斤。
(2)为避免发货时间的延迟,甲方有义务提前15个工作日向乙方出具订货单,确认订购价格、订购数量、交货地点、包装方式。
(3)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时间支付货款。
(4)甲方有义务于产品到达指定地点时立即签署送货单。
(5)甲方有义务自产品到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货,甲方验货后认为产品与样品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数量不足、品类错误等的,应立即提出异议。
(6)由乙方负责委托运输的,因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包装破损、货物损失的,甲方有义务自到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7)由甲方自行负责委托运输的,甲方认为产品质量问题与运输无关的,甲方有义务自其提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8)甲方向乙方提出产品异议的,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异议有关的照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否则应视为异议无效。
(9)未经乙方另行、书面授权,甲方不得自行或指示第三方在淘宝、京东、微信等互联网平台销售乙方产品。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每批的产品质量均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一致。
(2)乙方有义务保证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及食品标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乙方有义务保证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包装材料中成分不应向食品中转移、改变食物组成,或损害食品的品质、外观等。
(4)乙方有义务保证产品包装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等对有关标识规范要求(含说明、产地、原材料、用途、警语、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日期等),含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必须在包装配料表标注相应中文添加剂名称,实际产品必须与配料表标注成份完全一致。
(5)乙方有义务采用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采用卫生、密封、防潮防湿包装,外包装应标明防潮、防湿、最大承重标识,否则应承担包装不良的后果。
(6)甲方提出的交货质量问题、包装破损、货物损失异议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采取退换、补足差额措施,承担增加的运费。
(7)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协商每批订货单约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及时、准确履行交货义务。
八、知识产权保护
(1)一方提交给对方的产品、资料、文件上具有其信息、标识、名称、商标等信息的,仅限对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如作他用,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对方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非经对方同意,一方进行广告宣传时不得擅自引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誉等。
(3)非经对方书面授权,一方均不得自行或指示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对方的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公司名称、特有产品名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非专利外观、配方等生产、销售假冒产品,否则一方须按其自行或第三方生产、销售的全部假冒产品的总价值的【贰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假冒产品的总价值难以计算或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赔偿金额仍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4)乙方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定制产品配方的,该配方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该配方的产品仅由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第三方生产,甲方仅享有该配方所生产的成品的使用权、销售权。
九、保密
(1)双方均向对方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产品配方、物料及其配方、市场情报等任何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2)为履行其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均应在企业内部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与关键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等。
十、廉洁义务
(1)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双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亲友不得以行贿、赠与财物、受贿、收受、索要回扣等方式开展业务。
(2)任何一方违反廉洁义务的,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一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另一方其他损失,另一方有权继续追究一方其他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另一方可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例外:双方因礼节性往来向对方赠与小额财物的,双方均应向自己及对方的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机构予以书面告知,此情况不视为违反廉洁义务。
十一、不可抗力
(1)因一方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抵抗的原因,导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知晓不可抗力因素后立即通知对方,与对方协商救急方案。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3)项约定的食品安全保障义务的,乙方应按该批货款金额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2)乙方迟延交货的,按未交付的产品价款的1‰每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迟延付款的,按未支付货款的1‰每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且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4)本合同另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依其约定。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共同将争议产品、样品提交权威机构检验,按检验结果区分双方责任、解决争议。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其他
(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将其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样检测报告复印件、报价单等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该等资料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页)
乙方:深圳市龙岗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签署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签署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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