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刑事辩护、辩护律师专题

日期:2008年11月17日 来源:原创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字体:

相关文章:《海淀检察院统计:律师提前介入的案件,不捕率高达52%》!

5年深圳市龙岗区检察公诉部门工作经验,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中适用和解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情节较轻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和解制度,可以对嫌疑人作不起诉、缓刑、免于处罚等处理,对此,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积极赔偿当事人,使自身情况尽量符合上述两《意见》的规定,争取从宽处理。

而对重大经济案件、刑事案件,相信由于本站律师多年从事刑事工作的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辩护。

作为一名在司法机关工作5年时间的法律实践人员,本律师对龙岗区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深有体会,下面就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对当事人比较关心的刑事辩护的共性问题以及深圳市龙岗区常发、高发案件进行简单介绍。

一、什么是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刑事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所以我们此处所指的刑事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证实其无罪或者罪行较轻的刑事诉讼活动。

律师辩护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控告有关部门的刑讯逼供行为、了解其所犯的罪名、提供其无罪或最轻的证据等。

二、刑事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从犯罪嫌疑人被抓的那一刻起,直到判刑时至,整个刑事案件的流程大概如下(不包括当事人报案阶段):

(一)侦查阶段,刑事拘留:就拘留时间而言,实践中深圳地区的刑事拘留时间一般为1个月,主管机关为公安局、派出所;

(二)审查批准逮捕阶段: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主管机关为检察院;

(三)继续侦查阶段: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经批准延长,时间最长可达7个月,侦查机关为公安局、派出所,延长时间则由检察院决定批准;

(四)审查起诉阶段:1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主管机关为检察院;

(五)一审审判阶段:1个月至1个半月,经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审判机构为法院;

(六)二审审判阶段:1个月至1个半月,经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审判机构为法院。

三、刑事案件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一)自行辩护的权利;

(二)委托他人进行辩护的权利;

(三)控告刑讯逼供的权利;

(四)申请回避的权利等。

四、“两抢一盗”是什么意思?

即抢劫、抢夺和盗窃的简称,属于龙岗、深圳乃至珠三角大多数城市发案率最高的刑事案件,是公安机关积极打击的案件。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强调的是犯罪行为的暴力、胁迫等使他人不能反抗的特殊性;抢夺罪是指趁他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强调的是趁人不备、公然抢夺。抢劫罪属于重罪,而抢夺罪则较轻。

盗窃罪指的是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强调的是秘密性。盗窃罪的行为与职务侵占罪在某些方面有区别,而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行为人职务上的便利。盗窃罪量刑较重,职务侵占罪量刑就较轻。

五、逼债过程中使用暴力是否构成抢劫罪、非法拘禁罪?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即“他人财物”,所以使用暴力逼债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就看逼的是否属于自己的债权,如果是自己的债权,在逼债过程中有轻微的暴力行为,则不构成抢劫罪,而如果不是自己或主使人的债权,则有可能构成抢劫罪。

那么是否只要是自己的债权,使用暴力方法就一定不构成犯罪呢?也不是,如果将他人打伤致轻伤以上,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如果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达24小时以上,也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六、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有什么分别?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或巨大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使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占为已有的行为。两个罪名的区别是,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内部人员,而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外单位的人与本单位人员窜谋作案的可以构成共犯)。而盗窃罪没有上述限制,一般人的秘密手段及可以构成该罪。

-------------------------------------------------------------------------

温馨提示:

黄阁坑看守所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的公交路线:

从黄阁坑看守所出发,向东步行300米到达“中海康城国际花园”,在该市场门前乘坐862路公交车到“紫薇步行街”下车,下车站台马路对面即龙昌律师事务所。(注:862路公交车每车相隔时间约10-20分钟;以上路线仅供参考,实际中可能有所变化)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